十三五期間,全國將增加揮發性有機物VOC總量控制因子,對氮氧化物和VOC進行協同減排,工業涂裝領域的汽車、船舶、集裝箱、家具、工程機械、鋼結構和卷材制造等七大重點行業所有企業均須實施VOC綜合治理。
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研究員寧淼在會上表示,“十三五”時期,京津冀魯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臭氧污染較嚴重地區的VOC削減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氮氧化物削減比例;東部其他地區、中部省份和陜渝等西部地區VOC削減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5%。其中,在工業涂裝領域,要求汽車制造企業VOC綜合去除率必須達到80%以上,集裝箱、卷材制造企業達到70%以上,家具、工程機械制造企業達到60%以上,船舶制造企業達到50%以上,鋼結構企業達到40%以上。
以汽車制造業表面涂裝作業VOC排放量標準為例:
如何計算VOC排放量
在工藝及VOC產生環節流程中,中涂烘干產生的VOC,30%(估算量)采用焚燒處理,處理效率為99%,而其余70%有機廢氣直接通過煙囪排放 到大氣中。面漆烘干產生的VOC30%(估算量)采用焚燒處理,處理效率為99%,其余70%有機廢氣直接通過煙囪排放到大氣中。無組織排放中,主要為蒸 發和廢水及漆渣中揮發少量的VOC,而無組織排放的這部分VOC計算難度過大,且量少,同時在涂裝室內無組織排放的VOC終通過車間內通排風設備排放至 大氣。所以在計算VOC實際排放量時,不區分有組織和無組織,計算排放量可用如下公式:
VOC排放量=產生量-中涂和面漆的處理量-廢溶劑回收量。實際計算中,可將廢溶劑回收中的VOC量直接在VOC總產生量中減去,得出去除溶劑回收的VOC產生量。
該標準規定了汽車制造程序使用的揮發性有機物質應記錄其購置、 貯存、 使用及處理等 資料。每月做成報告書,向主管機關申報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。 該標準還規定了干燥室 VOCs 去除率應達到 90%、管道排放標準為 60mg/Nm3(沒經氧 校正)以及汽車涂裝程序相關作業的的VOCs 排放標準為 110g/m2。
VOC排放量需要的具體數據包括:1)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料名稱;2)每月原料的使用量;3)原料中揮發性有機物的含量;4)每月含揮發性有機物原料的回收量;5)污染控制設備去除的揮發性有機物量;6)每月汽車涂覆總面積;7)企業年度或定期環保監測數據。
嚴格VOC排放量要求:
企業生產使用的處于即用狀態的涂料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為500g/L,對通過設備(車間)排氣筒排放的各類大氣污染物的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制都進行了規定,其中苯為0.5mg/m3、苯系物為15mg/m3、非甲烷總烴為40mg/m3、 顆粒物為10mg/m3,標準中就連廠區邊界、非封閉噴漆車間工位、封閉噴漆車間可以打開的門窗口等無組織VOCs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也做出了要求。
汽車生產廠家配備了FID型VOC檢測儀,也可以使用華瑞在線VOC檢測儀進行實時檢測,得到企業年度測量數據。